今年新疆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比率要达68.8%

14.09.2017  18:24
  亚心网讯(记者 赵梅)今年新疆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68.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09%;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87%;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达到450万亩。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新疆今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该《要点》提出,新疆用水总量控制在568.7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5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3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6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7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38%,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8.7%。

  《要点》同时对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意识、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定位和开发格局、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强化考核评价和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

  新疆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新疆1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克拉玛依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此外,去年新疆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绿洲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森林覆盖率持续上升,草原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天然草原高峰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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