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县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将在10底前完成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会场。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摄影报道)新疆地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在2015年10底前完成。这是记者从8月25日召开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举措。2014年年底,新疆在完成自治区本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启动了地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地(州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4〕84号),从整合地县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整合监管工作力量、健全监管执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健全基管理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要求地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在10月底前完成。而在乡镇(街道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的相关政策和方案也正在酝酿之中。
据了解,目前,伊犁、阿克苏、喀什等9个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重新组建并挂牌,巴州、乌鲁木齐、和田等13个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监管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于胜德介绍,当前,新疆食品药品安全处在问题“易发期”与监管能力“薄弱期”两碰头的特殊时期,制度和机制还有待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自治区将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改革,逐步实现抽检结果由月公布改为周公布,实行食品安全抽检分级管理,对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飞行检查(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突然进行的检查),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在改革过渡期间,监管工作涉及到工商、质监部门的,各级食安办将加强协调,确保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到位,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新疆食品药品监督全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4704件,罚没款933.3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起、7人;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67万条,全部移送工商部门,对14个严重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