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

17.03.2017  02:01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新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新疆全面打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据了解,当前我区土壤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也存在部分农用耕地、工业企业周边土壤被污染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我区土壤环境质量,《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方案》依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战略部署,提出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推进土壤污染立法、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目标考核等十大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出33项具体措施。

自治区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副处长王保伟说,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据了解,自2017年起,全区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至2020年结束。同时,建立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2019年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至2020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