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土资源厅出台11项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14.05.2015  14:08
            “全面落实纺织业项目用地优惠减免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纺织服装产业项目,根据年度用地需求,采取分批次打包审批,当地政府按计划有步骤地具体实施供地……”这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为着力做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而出台的举措。13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出台了8个方面11项措施,以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突出抓重点行业增产提效方面,该厅将配合国土资源部在新疆开展油气区块竞争出让试点工作,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新疆企业和地勘单位参与油气区块竞争出让,积极推进在新增油气区块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开发和矿业权登记方面取得突破和进展;加快推进铁、铜镍、铅锌、金、钾盐等重要矿产勘查,查明一批资源储量,形成一批新的资源基地;加快南疆地区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勘查开发,加快实现南疆特色优势矿产的找矿突破,形成一批新的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今后,该厅还将推动产业园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一定规模的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和引导工业项目入驻园区集群发展,对引进产业园区的企业,按照国土资源部给予新疆的土地管理差别化政策,积极落实相关土地规费优惠减免措施。

  为加快前期工作,力促重点项目开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提前掌握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将自治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启动实施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将进一步下放和取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凡自治区下放到地州市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权限随之下放至地州市。

  为创新投融资机制,还将进一步缩短审查工作时限,对正常延续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即收即审即办;为加强电源项目建设和电力保障,将重点做好哈密电源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用矿服务和保障工作,促进电力产业持续高速增长。

  在清理规范和取消涉企收费方面,该厅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的政策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自5月 1 日至12月31日,暂缓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此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还将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非税收入征缴力度,进一步挖潜探矿权采矿权“两权”价款的新增潜力,严格审查跨年度缴纳的期限,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拿出一批符合挂牌出让条件的勘查区块和国家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具有一定找矿前景的区块,以公开方式主动向社会投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投入,积极盘活现有存量矿权资源。

  “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在推动经济工作方面的主动性,坚持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何深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