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每吨19800元

18.09.2014  10:17

新疆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2014年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

新疆正式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今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这是17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的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平介绍,今年新疆将不再实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棉花价格由市场决定。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对棉花生产者给予补贴,目标价格补贴与种植面积、交售籽棉量、种植品种等挂钩。如果市场价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发放补贴。

此次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将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目标就是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将价格形成交由市场决定,以促进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

棉农怎样获得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将采取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和籽棉交售量相结合的补贴方式,中央补贴资金的60%按面积补贴,40%按照实际籽棉交售量补贴。

按照新的补贴办法,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需提前申报种植面积,经核定后,由农业、财政、国土等部门建立棉花种植信息档案。籽棉应交到经自治区资格认定的棉花加工企业。次年1月底前,基本农户凭籽棉交售票据、种植证明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村委会核实信息后,由乡(镇)农业部门建立补贴信息档案。

今年12月底前,国家会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国家统计局调查的棉花产量,测算补贴资金总额,分别拨付自治区和兵团。2015年1月上旬,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央拨付自治区补贴资金总额,会同发改、农业部门拟定棉花目标价格产量补贴资金方案,经审议后,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逐级拨付补贴资金。2015年1月底和2月底前,乡(镇)财政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凭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种植证明、籽棉收购票据,分别将面积补贴资金和产量补贴资金兑付。

三类棉花种植面积将不享受此次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一是没有经过种植面积申报、公示、审核的棉花不予列入补贴范围;二是在国家、自治区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不予列入补贴范围;三是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棉花不予列入补贴范围。

有关部门筹备推行棉花新政

为保障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已经积极行动起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工作人员介绍,该行2014年收购资金的预计投放量在500亿元到550亿元,将占到全区的80%左右。9月2日至17日,已投放16.3亿元,后期资金将根据需要和收购进度发放。

自治区质监局将积极做好监管棉花后续仪器化公证检验等工作。目前,监管棉花公正检验管理软件已经开发完毕。

据了解,此前自治区农业厅已初步掌握了新疆棉花高、中、低产田种植区域,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州实际情况,对棉花种植区域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刘毅 王兴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