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分四个级别

16.06.2017  19:44
原标题:新疆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分四个级别

根据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今后,自治区预测区域内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时,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预案》适用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响应工作(因受沙尘天气影响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自治区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预案》主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监测及信息公开、预警分级、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监督问责和宣传等内容作了分类规定,并指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新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至重依次为蓝色(IV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I级)预警。其中,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特殊情况至少提前12小时),黄色、蓝色预警及时发布。

当启动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区域内各县(市、区)采取相应级别的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提示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及强制性减排措施。其中,仅蓝色预警没有规定强制性减排措施。

此外,在保证市县正常生产生活前提下,区域内70%的重点排放企业限产或停产,不具备超低排放能力的火电机组全部停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黄标车和老旧车限行,主城区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限行等。

生活提示

红色预警避免室外活动

蓝色预警: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减少户外活动。

黄色预警:提醒中小学、幼儿园应减少户外课程和活动。

橙色预警: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指导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红色预警:相关部门要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室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指导区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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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执行规定将被停产整顿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拒不执行限(停)产规定的重点排污企业,上报政府停产整顿,对其他有违法违规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预案》明确提出自治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加大对所辖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对未做好应急响应工作的县(市、区)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应急指挥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责任人采取约谈、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等问责措施。

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拒不执行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事业单位,一律报请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其他有违法违规污染大气环境行为的企事业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上限予以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郭军鸽)

 

(责编:韩成玺(实习)、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