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厅举行不动产登记记者解答会

06.03.2015  12:53
 

本报讯(记者    李萍)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记者解答会,来自《新疆日报》等近10家新闻媒体记者,就《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事宜和问题进行了采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月15日已发文决定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明确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暂行条例》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自治区相关不动产登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指导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负责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按照规定权限,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权利证书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下一步将开展七项工作:建立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等部门参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指导地州、县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机构设置等工作;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后,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移交整合;申请设立自治区支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事业单位;推进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互联互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开展自治区相关配套制度的改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