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新疆加强援疆资金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13.10.2014  11:31

人民网北京10月11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4年3月30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了巡视。7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针对矿产“圈而不探”、援疆资金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作了分析处理通报。

对矿产无偿或低价转让情况进行核查 对“圈而不探”等问题进行检查

通知”介绍,新疆开展2010年前土地、矿产被无偿或低价划转给企业和个人情况的核实和清查。初步核查,2005至2010年,全区供应土地1.6万宗,面积59.26万亩,其中划拨3970宗,面积21.65万亩﹔招拍挂出让5864宗,面积21.55万亩﹔协议出让5628宗,面积14.59万亩﹔国企改制501宗,面积1.47万亩。从核查情况看,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供地,但存在供而未用、土地出让金缴纳不及时等问题。初步统计,共出让探矿权8978宗,其中申请在先出让8807宗、协议出让16宗、招拍挂出让155宗,协议和招拍挂出让价款6154.75万元﹔共出让采矿权1229个,其中以协议有偿方式或探矿权转采的1217个、招拍挂出让12个,出让价款50.24亿元。存在个别矿山欠缴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一些探矿权完成勘探工作后不能及时转采开发、一些探矿权“圈而不探”等问题。针对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问题,2009至2011年连续3年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地质勘查项目19183项次,不合格项目累计1967个,其中不履行法定义务616个、未参加年检645个、自愿放弃706个。上述1967个探矿权对社会公告后,已予以废止。

严格矿业权审批 开通审批绿色通道

通知”强调,必须严格矿业权审批。积极主动就矿业权管理问题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争取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申请、审批和监管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推进网上公开审批。完善窗口办文制度,坚持探矿权采矿权受理、审查和许可証发放分离。对正常延续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报件即收即审即办。下放了部分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

加强援疆资金监管 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通报”指出,为进一步加强援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自治区会同19个援疆省市共同研究,提出加强援疆资金监管的措施。一是研究完善符合实际的援疆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明晰项目的确定,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的工作程序、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援疆资金监管力度,研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援疆资金审计信息监督平台。三是积极会同19个援疆省市,认真推进援疆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的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援疆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