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缺陷消费品召回办法

25.12.2020  15:20

  新疆日报讯(记者任华报道)家具家电、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一旦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缺陷,都将被依法召回。12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治区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强新疆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委托自治区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技术分析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自治区消费品缺陷风险提示及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

  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疆早在2016年10月就挂牌成立了自治区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要开展缺陷产品技术调查取证工作、产品安全宣传以及培训教育等工作。近几年,通过消费者反映、缺陷信息收集和市场调研,发现部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消费品存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等举措,使缺陷产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截至目前,新疆共召回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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