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冬季防火重点治理“三类场所”

20.11.2014  18:17

11月20日上午,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朱昌杰出席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天山网讯(记者王玮摄影报道)今冬明春新疆火灾防控工作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三类场所”的防火治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11月2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应急办、发改委、经信委、综治办等33个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5个地州市95个县市区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在分会场参会。

    会上,消防总队王育新总队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火灾情况,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指出了影响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牟宗义同志宣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朱昌杰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朱昌杰强调,针对冬季防火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从严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在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工业园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三类场所”的治理力度,要逐级进行摸底排查。对类似山东寿光“11·16”火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经检查发现未办理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或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又不及时整改消除的,一律要停业整顿;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系统日常管理内容,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把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场所,加大监管力度;火灾高危单位要逐一签订冬防工作责任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地要督促社会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11月30日前,所有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一次消防知识全员培训,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分级报送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备案。

    朱昌杰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发送消防安全提示,认真开展大众化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着力开展多元化、职业化的消防培训,不断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技能和水平;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常识知晓率,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主持会议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慧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抓好落实;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庆典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为自治区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