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内高班最低分数控制线出炉

26.02.2015  12:28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2015年,新疆内高班总分最低分数控制线出炉。其中,民考汉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420分,双语班、民语言类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分别控制在430分、460分,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570分。

    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内学办了解到,新疆内高班将于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进行报名。报考内高班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疆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历史(合卷)、英语(民语言类及双语班学生考汉语)。思想品德历史(合卷)中,调整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地方史),分值不少于30分。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7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6月20日—22日。

    招生录取将按民族人口比例、考生类别和考生户口性质,实行以地、州、市为单位择优录取与全区统招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其中,乌鲁木齐、石河子、克拉玛依三市汉族考生录取名额单独下达。先完成各地招生计划,再执行统招。招生工作按择优录取原则主要招收农牧民子女。

    目前,内初班毕业生统一在办班城市参加内高班考试,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不实行单独录取,全部回生源地参加录取。内初班毕业生全部在生源地参加体检、户籍审核及政审、建档。

    少数民族考生按民考汉、双语班、民考民三个类别参加录取,执行分地区计划时,录取比例分别按43%、37%、20%的比例执行。招生录取实行限定总分、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办法,录取原则坚持在总分、单科最低控制线之上,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考汉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42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2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双语班、民语言类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分别控制在430分、460分,汉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8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2分;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的总分最低分数线控制在570分,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7分,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5分。考生各科成绩中任何一门学科成绩都不得为零分数。

    另外,内高班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B级以下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对在初中阶段受到地区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荣获地区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考生,归侨、华侨子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烈士、英模子女给予照顾录取,但必须有地州纪委出具的证明和自治区级相关部门的证明。

    在初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艺术和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三名的考生、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内地办班学校专业测试认定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的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给予照顾录取。

    在相应的加分政策方面,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复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分区决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0分的加分奖励。参加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小学组、中学组全疆总决赛并获奖的选手在报考内高班时,可以获得15分的加分奖励。以上加分政策不实行累积加分。对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在报考内高班时,可获得5分的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