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原副秘书长、经协办主任焦明启被双开

04.12.2014  12:51

  焦明启。(资料图)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李晓啸)3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了解到:日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对兵团原副秘书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焦明启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焦明启,男,汉族,1954年2月出生,河南南乐县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政工师。

  经查,焦明启在担任兵团第六师党委书记、政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请兵团党委、兵团批准,决定给予焦明启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将焦明启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简历:

  1970.12 新疆兵团步兵一团炮连战士、班长、排长

  1976.04 新疆军区边防第十团司令部参谋

  1977.04 乌鲁木齐陆军学校参谋队学员

  1980.09 解放军军事学院(现国防大学)进修

  1981.02 乌鲁木齐陆军学校训练部教务处参谋

  1983.08 乌鲁木齐军区司令办公室秘书二处秘书

  1985.01 乌鲁木齐军区司令办公室秘书二处副处长

  1985.09-1987.07 解放军石家庄高级陆军学院政治队政工专业学员

  1987.10 新疆军区司令部办公室秘书科秘书(副团)

  1988.0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人武部党委书记、政委

  1993.1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4.0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正处级)

  1996.0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师级)

  2001.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副师级)

  2001.0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兵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正师级)

  2003.0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党委书记、政委、塔城地委委员

  2008.05 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政委,五家渠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昌吉州党委常委。

  后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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