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一男子受被害妄想症影响杀人获刑

25.11.2014  14:51

近日,记者从新疆兵团第二师人民检察院获悉,因受被害妄想等精神症状影响,而亲手杀死好友的李煜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9月初,李煜和一众老乡从河南来到兵团第二师31团拾棉花。同年10月21日,李煜感觉头疼,雇主急忙将其带至医院,初诊为感冒。连续两天的打针、吃药后,李煜的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产生有人要谋害自己的念头,他将此想法告诉了雇主,遭到其反驳。

10月24日10时许,李煜因病未去拾棉花,让好友兼老乡李恒陪自己。两人闲谈中,李煜将“有人要谋害我”的想法告诉了李恒,被其否决。双方因此起争执,李恒见李煜的情绪不对,赶紧跑出去,李煜则紧追其后,并顺手拿起一把坎土曼,追打李恒。当追到门前空地时,李煜手中的坎土曼击中了李恒的后脑,此时的李煜不受控制,猛击李恒头部,当场致其颅脑严重受损死亡。随后,李煜打电话报警。

经鉴定,李煜患有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案发时为发作期。刑事责任能力为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他的作案行为缺乏明显的现实动机,存在精神病理性内容,与其被害妄想等精神症状有一定的联系。”该案主办检察官说。

第二师中院审理认为,李煜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我国刑法,遂作出如上判决。(房佳伟 鹿宏伟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