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招录报名火热进行 热点政策问题回应

03.09.2014  13:42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新疆公务员招录报名开始以来,考生们对不少报考政策还有些拿捏不准。8月26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就报名者们关心的、且不太明白的相关政策给予了详尽解答。

    在《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中“报考条件”有一条对学历的要求: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对此,不少考生不明白这其中所说的“认可的毕业证书”到底应该怎么理解。相关招录主管部门解释:除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外,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只要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就可以报考。

    今年我区公务员招录不少职位要求有基层经历年限要求,招录部门对这个要求有着严格的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