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13.11.2018  19:01
新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

  今后,新疆投资人或创业者,不仅办工商营业执照更加方便快捷,后续需要办理的各类许可证也更加简单,部分许可事项已取消,部分改备案,还有一部分简化办理手续。

  11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新疆已与全国同步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10月,“证照分离”改革先在我区5个国家级开发区试点,总结经验后于11月10日在全疆全面推行。

11月12日,乌市工商局益民大厦综合业务窗口,市民正在办理营业执照。

  11月12日,是“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后的首个工作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益民大厦综合业务窗口正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当天,新疆济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第269分店领取到了“证照分离”的营业执照。

  新疆济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部长丁孝华介绍说:“‘证照分离’改革前,是要先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3项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改革以后,我们可以先办工商营业执照,办好后企业就可以先开店了,可以先做一些除许可以外的经营项目。等各项许可证办理下来以后,就可以做许可经营项目。改革以后,药店可以早点开业,企业大大降低了经营成本。”

  据了解,“证照分离”改革范围包括所有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乌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处(行政审批处)处长姜金坤介绍,“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就是更快捷、更方便市场主体从事创业经营活动,从而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对营业执照以后的100项行政许可,按照5种方式进行改革:一是直接取消审批,此次将有7项许可事项被取消;二是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拿上营业执照以后报相关部门备案就可以,不需要再去审批;三是24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审批部门告知企业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承诺什么时间达到这个条件就开始经营,这样的话许可证当时就可办理;四是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有34项许可证办理的过程要求透明,办理结果群众要知道什么时间能办完;五是涉及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环境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许可,要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管理。

  “证照分离”改革今年10月先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喀什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