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公示

21.05.2018  12:5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评选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202号)精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评选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55号)推荐工作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报送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确定了正式推荐对象,现将正式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2家):

阿克苏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闫雪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自治区文物局联系人:张青、王慧雅

联系电话:0991--5822181、582233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0991--368976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75号新界大厦B座20层 

邮编:83009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文物局

2018年5月18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局申报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文物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作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博物馆建设、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管理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取得显著成效。

阿克苏地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673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6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92处,拥有长城资源文物点53处,拥有可移动文物藏品6747件,属于国家珍贵文物藏品数量257件。

在阿克苏地区文物局的积极推动下,阿克苏地区在十年之间先后完成2个地级博物馆和9个县级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博物馆规范化、科技化、数字化水平和免费开放服务能力领先于全疆14个地州市。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方面,阿克苏地区文物局率先建立了全国唯一一个专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公安分局——龟兹石窟分局,并在地区八县一市均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执法队伍,野外文物遗址看护员达到150名,实现了每处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专人日常看护、巡查的工作目标。

目前,阿克苏地区文物局深入实施博物馆免费开放、加强文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已在全疆得到广泛推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申报

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近年来,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先后开展25项主动性考古发掘并承担近80项配合基建考古发掘任务,发掘古墓葬2900余座,遗址17600余平米,出土金、银、铜、铁、木、骨、石、陶、壁画等各类珍贵文物1.2万余件。着力提升新疆考古科研水平,先后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考古报告7部,其中获得自治区级社科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在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中,以尼雅遗址、营盘墓地、小河墓地为代表的五项主动性发掘名列其中。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近年来工作实绩突出,充分发挥了文物考古工作优势,对揭示新疆历史文明进程、突出发挥文物史证作用和为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提升新时代新疆文物工作传播力、影响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闫雪梅同志申报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闫雪梅,女,1973年出生,1995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考古学专业,中共党员,现为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资料管理部主任,副研究馆员。

闫雪梅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完成阿克苏地区八县一市662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实地踏查、数据填报等工作,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成》之《新疆古城遗址》《新疆古建筑》《阿克苏地区卷》的编写工作,完成20余万字的普查资料整理工作。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该同志在对新疆考古所库房千余箱上万件文物进行全面整理的基础上,完成1.1万件(套)4.6万件文物的信息采集,并承担陶器类、钱币类共2.5万条全疆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的审核修改工作。她先后主持了昌吉州阜康市白杨河上游墓地、泉水沟墓地、白杨河中下游墓地3个项目300余座墓葬的考古发掘,并完成40余项考古项目1000余卷考古档案整理工作。

2017年5月,闫雪梅同志被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自治区文物局授予“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