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全力开展环保大检查 对污染企业“亮红灯”

09.03.2015  12:10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6日电(韩婷 实习生 马婷婷)2015年“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对环境污染表示“零容忍”。 3月6日,新疆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再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提至重中之重。

    随着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也随之快速提高,局部地区空气质量及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水水质受到威胁,土壤质量退化,这使得新疆突发性环境事件呈现增长趋势,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严重挑战。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从根本上改变了环保管理的大环境。

    2015年,新疆全力开展环保大检查,对环境污染企业“亮红灯”。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

    据了解,各地(州、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各类工业园区和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棉浆粕、粘胶纤维、化工、焦化、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以及2015年确定的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全面大检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实行一厂一档。各地对过去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历年老账,要全部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力争用1—2年时间还完旧账。

    同时,从2015年元月1日起,对于新产生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自治区对各地州市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工业企业较多的县(市、区)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在开展环保大检查的同时,还强化总量减排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资金补助、项目审批等挂钩,对减排工作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集团),实施通报、约谈、曝光、挂牌、限批及责任追究。”新疆环保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对记者说。

点击进入天山网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