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的一天】于春花:助人为乐让我快乐

18.02.2016  18:01

  于春花说:“助人为乐让我快乐,我永远也不会离开社区的群众。”于春花(左一)和社区居民聊天。刘维摄

  新疆经济报讯(记者帕蒂曼报道)今天,“新疆人的一天”向大家推送的是新疆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吾斯塘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于春花,在吾斯塘路社区,各族群众提起于春花总是会说起她的热心、热情和她身上满满的正能量。

  2月14日,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吾斯塘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于春花一大早就来到单位,和大家开了个会就带着干部们开始入户走访了。

  2015年12月以来,阿图什市各个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相互调整,从其他社区调整过来的4位干部对辖区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于春花告诉记者:“我们辖区虽然不大,但是人口流动量非常大,所以,新来的干部必须要用最短的时间熟悉辖区情况。

  吾斯塘路社区位于阿图什市西城区,是典型的商铺型社区,社区周围密布着大大小小的市场、商铺和摊位。于春花说:“目前社区共有499家固定商铺,加上那些流动的摊位至少有900家,阿图什市唯一也是最大的蔬菜副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就位于社区中心,每天市场内都会有300人—400人的流动量,逢年过节的流动量可以达到上千人,管理难度非常大,入户走访是开展所有工作唯一且最有效的办法。

  在吾斯塘路社区,各族群众提起于春花总是会说起她的热心、热情和她身上满满的正能量。

  今年40岁的于春花出生在阿图什市哈拉峻乡一个普通的牧民家庭,她告诉记者,小时候,她家附近的居民80%都是维吾尔族和柯尔克孜族,自小她就和少数民族的孩子一起长大,也学会了一口流利的维吾尔语和柯尔克孜语,这为她日后在社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语言基础。

  走在社区大街小巷,于春花一会儿走进商铺看看报警设备是否运作正常,一会儿又叮嘱商家注意防火、防盗。于春花说:“许多人认为群众不讲道理、难打交道、难做工作,其实群众都懂得自尊、自立和自强的重要性,所以,在做群众工作的时候一定是时刻让他们感到自己在社会上是受人尊重的,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从帮助这些群众的工作中,从他们每天勤劳奋斗,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过程中,我们自己也时刻在获取无限能量,这些能量就是支持着我们不断坚持下去的动力。

  傍晚时分,于春花和社区干部一起在小饭馆里吃了几个烤包子,又带领着大家入户走访。

  多年来,在于春花的帮助下,吾斯塘路社区的许多家庭都解决了自家的难题:“五保户”阿尔赛·马木提大妈收养了三个孩子,养女阿孜古丽的丈夫去世后,阿孜古丽没有经济来源,在于春花的帮助下,她成为了环卫工人,阿尔赛·马木提的养子成为了联防队员;吐汗·吐尔地大妈有一儿一女,女儿患有肝炎,儿子靠打工维持生计,在于春花的帮助下,吐汗·吐尔地一家将农村户口改成城市户口,家庭困难也得以基本解决。

  近年来,吾斯塘路社区共为210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办理了低保,303户特困家庭住上了解困房,为900名下岗工人、残疾人和特困人员圆了住房梦,为26位考入大学的困难学生解决了5.2万元助学金,帮助他们实现了大学梦,社区还开设了爱心超市,惠及各类困难家庭。

  2004年以来,于春花先后被自治区评为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五一巾帼奖;她所工作过的社区先后被评为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集体”;2010年,她荣获“全国人口普查自治区先进个人”,2014年3月,于春花荣获克州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