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工作全过程
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和新疆党委领导重要讲话及有关文件精神。新疆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学习并强调,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张春贤书记在新疆党委常委会议上听取新疆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兵团党委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乃依木·亚森强调,新疆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新疆党委的战略部署,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新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要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党组及时向新疆党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乃依木·亚森指出,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5年要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新疆实施反恐法意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去极端化”等法规;要着眼于深化改革、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提升立法效果。要切实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2015年要重点安排检查宗教事务条例、食品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新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审议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新疆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发挥专题询问的作用,选择若干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时开展专题询问。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深化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审议机制。要按照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新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