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九成零售药店“挂证”卖药

20.12.2014  16:23

新疆零售药店有7633家,但社会药店注册执业药师仅有680人,不足实际需求量的10%。”12月18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药师协会成立大会上获悉,这也意味着新疆零售药店九成无执业药师。

自治区食药监局人事处原调研员、协会副秘书长陈绵贵在会上表示:“这一缺口亟待填补。

依据最新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去年3月自治区食药监局下发通知,凡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 “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都要有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于英介绍,自1994年国家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到2013年底,新疆通过全国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共有3174人。其中社会药店注册执业药师680人,但新疆却有社会药店7633家。

执业药师人数少,但零售药店又须配备执业药师,如何“平衡”?一名医药企业的负责人私下透露,已考取执业药师资格的3000多人中,近两千人都在医疗机构或行政单位,由于日常工作中并不需要使用相关资质证件,不少人会把证件“租借” 给药店。他也曾接到药店邀约承诺“租借”费用3500元/月,但他婉言谢绝了。

这种‘租借’在业内被称为‘挂靠’,不少人为了开办药店就采用此方法‘曲线救国’。”陈绵贵说,国家之所以要求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是为了保障用药安全,当有患者在药店购买药物时,其能够给予相应的指导建议并审核处方,一旦患者用药出现问题,就会追究其责任,“执业药师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守护者,而这种‘挂靠’,恰恰是对自己和对别人都不负责的行为。

如今,协会的成立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的从业行为,“一人一证一岗,不仅要求零售药店要有执业药师资质,更要求其必须时时在岗提供服务,不可挂靠。”陈绵贵说,未来,协会将与食药监部门实时互动,掌握新疆执业药师的从业资料和再教育状况,设立红黑榜,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挂靠”行为的执业药师,协会会考虑将其清除,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一经核实,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或吊销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