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举办首次环境监察人员大比武

21.01.2015  04:02

新疆举办首次环境监察人员大比武

  为进一步提高全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环境监管水平、提高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规范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行为,2015年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乌鲁木齐市举办首次环境监察大比武。来自14个地州市的42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起“切磋武艺”。

  此次大比武分为业务知识考核和现场执法考核两部分。

  业务知识考核内容主要涵盖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执法程序、环保法律法规等。全体参赛人员在严格规范的考试环境中,闭卷完成了知识理论考试。

  现场执法技能考核考场设置在位于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的两家污水处理厂、3家电厂。14支参赛队以抽签方式被随机分成5组,到自己抽取的考场参加技能考核。现场执法技能考核密切结合环境监察执法实际,从污染源现场监察、现场行政处罚等方面考察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对企业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勘察,制作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询问和勘察笔录,搜集物证、试听资料等相关证据,并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

  此次大比武活动是在全疆各地州县市层层竞赛选拔的基础上进行的,之前各地已开展了预赛和复赛。通过环境监察大比武,有效提升了全疆环境监察队伍现场执法整体质量和水平,为进一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积累了经验,提升了监察队伍的综合能力。

  大比武活动团体总分成绩为两个单项比赛综合成绩之和,共100分,其中,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技能比赛满分100分,占权重的60%;环境监察知识基础理论笔试满分100分,占权重的40%。经考核,伊犁州环境监察支队获得大比武团体第一名,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塔城地区环境监察支队获得第二名,乌鲁木齐市和吐鲁番获第三名。

  此外,来自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康健获得理论考试单项优胜奖。伊犁州环境监察支队选派的三名队员郑敏、温雪梅、于振国获得现场执法技能比赛单项奖。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绍华介绍,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使我区的环境监察工作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环境监察人员也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此次大比武活动是对全区监察人员执法能力的一次检阅,也有利于在监察系统中形成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的良好氛围,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还将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举办全疆环境监察竞赛活动,届时,将组织各地州市选派人员参加,促进各地监察人员苦练执法技能、赶超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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