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措施严控会议经费

15.09.2014  12:12

        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报道)继2014年新疆首次将一类、三类会议也纳入定点宾馆统一管理范围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再次出台措施严控会议费。

        9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公布了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的七项措施。今后,自治区财政将在强化会议的审批管理、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加强会议费的支付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定点宾馆管理、大力倡导召开视频会议,严格执行会议活动的禁止性规定,强化监督和问责制。

        这是自治区财政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具体举措。

        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类、二类、三类会议必须在政府采购确定的48家定点宾馆、招待所或培训中心组织召开,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经费将不予报销。一类、二类会议,经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向定点宾馆进行支付;三类会议,自治区财政不安排会议经费,办会单位自行支付。

        此外,还强调了会议活动的12条“禁令”: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各地转嫁或摊派会议经费;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

        《自治区本级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自治区财政通过严控会议规模、强化审批制度、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等措施,将大幅压缩会议费支出规模。

        □新闻资料

        一类会议:自治区党委全委会和自治区两会;二类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各系统每年召开一次的全疆性会议;三类会议:自治区各部门内部的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