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痴心女子为爱放弃公职 丈夫遇外遇被迫离婚

30.01.2015  15:10

婚姻岂是儿戏,人们对待婚姻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再做决定,不要在婚前感情用事,也不要在婚后对家庭和孩子不负责任,否则得不偿失。1月22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女子因为追随爱情,放弃公职不远万里与爱人结婚成家,但最终因为该男子有外遇,子女放弃爱人带子回家。

王红,1984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山东某大学。由于王红长的眉清目秀,追随王红的男子很多,而王红却完全没有把心放在谈恋爱的事上,一心想着找个比较稳定的工作,每天认真复习,坚定地备考当地某单位的公务员职务。

2007年初,经过两年的复习,王红终于如愿地考上了当地某单位的公职,身边的朋友、同学很是羡慕,家人也满是欢喜。

有了固定的工作后,已是23岁的王红这才想起自己的终身大事还没有了结,毕业两年来自己拒绝了很多男子的追求,也从没有留意过身边的男士,于是赶紧让家人、朋友介绍对象,见了一个又一个的男子没有一个中意的,就在王红打算放弃之时,朋友说要介绍一位高大帅的男子,月收入5000余元,父母在当地,但工作在偏远的新疆沙雅县,王红听后怀着试试看的心理去赴约,没想到两人像电影中的情景一样一见钟情,年龄同岁,生日只差5天,聊的也很投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两人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李刚回到了新疆沙雅县的工作岗位上,两人每天除了工作就是煲电话粥,经过两年的交往,2009年1月底,两人觉得时机成熟了准备结婚,于是李刚请假回到了家乡山东淄博,经过半个月的准备两人于同年2月10日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像样婚礼。

婚后,因为工作原因,两人一直两地分居,每天两人在相思之中煎熬着,王红觉得既然两人结婚了就应该在一起生活,长期两地分居也不是长远办法,后经过两人商量,王红辞去公职来新疆。于是,2010年7月王红为爱依然地辞去了山东老家的公务员工作,来到新疆沙雅县与李刚团聚。

王红来新疆一年半后怀孕了,为了儿子能够有个好的生产环境,怀孕6个月后王红又回到了山东老家待产,2012年12月,两人的儿子顺利生产了。生产时,由于李刚的工作岗位特殊,没能请上假回去照顾王红母子。在孩子几个月时,因李刚思子心切,就让王红独自带儿子来新疆沙雅县生活了。

一家三口生活一年多后,王红发现李刚回家的次数是越来越少,有时好几个月都不回一次家,电话也越来越少了,有一次李刚回家洗澡时,王红偷看了丈夫的手机短信,一个暧昧的信息引起了王红的注意,于是暗中调查,发现老公真的是有外遇了。王红不想伤老公的心,一直没有揭穿此事,但李刚一点悔改的心也没有,回家后看谁都不顺眼,动不动就指责儿子,谩骂王红,为了能使儿子有个好的成长环境,王红也试图向李刚沟通过,但还是没有用,于是王红向沙雅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沙雅县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在庭外找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但两人均表示坚决要离婚,于是对双方都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并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王红与李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李刚给王红房屋补偿款11万元,2岁的孩子由王红抚养,李刚每年向王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2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本文人名为化名)(通讯员 秦丽华 周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