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林场开展柳蓝叶甲的防治

26.06.2015  13:44

6月17日至6月23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林场在乌拉斯台施业区54林班对柳蓝叶甲进行了烟雾防治,防治面积为500亩。主要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一是制定了防治方案;二是购买相对药效强,见效快的药剂进行烟雾防治;三是在防治前通知牧民禁止牲畜入林和禁止景区游客进入防治区采摘林下产品,同时在防治区醒目地方张贴防治措施警示通告,以防中毒现象发生;四是选择在无风的晴天;五是在防治前后对实地进行了虫口密度调查;六是在实地对病虫害样本和图片进行了采集。此次防治,主要是降低了柳蓝叶甲虫口密度,减轻柳蓝叶甲对柳树的危害,使河谷林的资源得到恢复和发展,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保障。

        (新源林场    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