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成功调解一起农机质量投诉纠纷

09.03.2016  14:45

3月3日,新源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成功调解一起农机产品投诉纠纷,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新源县塔勒德镇农民吐某和新源县则克台镇农民阿某来到新源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称两人2014年在伊犁永成农机公司个定购的天山奔马1004型拖拉机,阿某同时还订购了一台天山奔马904型拖拉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液压不供油、变速箱和刹车不正常等问题,公司也派维修部人员到两家检查维修,可故障未能彻底解决,吐某跟阿某坚持认为该车是“不合格”产品,要求公司退机,并与公司发生争执,公司对用户提出以车辆“不合格”为由退机认为理由不足,不能接受。于是吐某与阿某就来到新源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对伊犁永成农机公司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投诉站工作人员及时对此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实,多次与伊犁永成农机公司交涉,协商解决问题;并耐心地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三包规定对用户进行了讲解。2月27日上午,新源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工作人员带领投诉方在伊犁永成农机公司内,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近12万元。并当场签定了调解协议书,至此调解近半年的纠纷得已解决,有效维护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