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14.31万农牧民受益于“新农合”

04.09.2014  17:36
  

  自2007年,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开始实施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使农牧民看病不再难。截至目前,伊宁市已有14.31万农牧民受益“新农合”。

  近日,塔什克瑞克乡村民库勒万克孜因心绞痛住进市人民医院,虽然家庭比较困难,但是有了新农合的这份保障,她也不用担心交不起住院治疗费。

  汉宾乡墩买里村村民吐合提亚尔也是新农合的受益者,2007年施行新农合政策后,吐合提亚尔一家4口全部参加新农合。今年3月,他因为风湿性心脏病住院,治疗费花了9万多元,自己只支付了两万多元。

  吐合提亚尔说:“因为参加了合作医疗,医院给我报销了3万多,大病二次补偿政策报销了2万多元,要是以前这些花费都是自己出。

  吐合提亚尔所说的大病二次补偿是2012年伊宁市率先在全州推行的新农合医疗补偿保险,针对的是特殊重大疾病住院及单次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患者进行医疗费二次补偿。截至目前,政府财政已拨付615万元,有300余名农牧民患者享受到不同额度的补偿。

  为方便广大农牧民就医,伊宁市还简化就医程序,取消了市乡两级的转症制,同时还为急、危、重症患者开设“绿色通道”,患有癌症、肾功能衰竭透析、脑出血、休克孕产妇急症分娩等8种病症的患者,可直接选择伊宁市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包括州级医院治疗,可同样享受正常的补偿比例。

  近年来,伊宁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和补偿额度逐年提高。常规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2007年的1万元已逐步提高到2014年的8万元,加上大病补偿医疗保险额10万元,单次病例当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8万元。据统计,伊宁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7年来,全市参合农牧民14.31万人,参合率达99.4%,受益农牧民累计达111.3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