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会建议:下游断流成新风沙地 玛河流域保护刻不容缓

22.01.2015  10:22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来自昌吉州的人大代表提出,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的不断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已制约流域的经济与生态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应尽快成立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领导机构,负责玛纳斯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玛纳斯河全长324公里,流域面积1.98万平方公里,流经玛纳斯县、石河子市、兵团第八师团场、沙湾县、第六师新湖总场及克拉玛依小拐乡,为流域内12.7535万人饮水和63.6332万亩耕地灌溉用水提供保障。

然而,昌吉州人大代表调研发现,早在2012年,由于绿洲外延式扩张速度过快,导致玛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利用,使流域的土地荒漠化程度、耕地盐渍化程度逐步加重。玛河流域地下水位以每年0.5米至1米的速度大幅下降。并且因长期缺水断流,下游已成新风沙地。

针对玛河流域生态现状,昌吉州人大代表建议,首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领导机构,负责玛纳斯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昌吉州、兵团第八师、第六师、塔城地区和自治区玛河管理处等单位,实质性推进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其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该将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列入自治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予以综合考虑,加大对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力度。

此外,定期对玛纳斯湿地公园进行补水,出台玛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立流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体系,并严控工业项目布局。 (于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