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09.09.2017  04:17

12月18日,由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公布了各项名单,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荣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荣誉,是全疆地区获得此项荣誉的五家单位之一。这也是继2012年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后,再次获得的重要荣誉。

该项表彰每五年举行一届,是文化系统最高政府表彰,主要表彰在文化战线上取得优秀成绩的先进典型,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和激励性。此次大会共98个“全国文化先进单位”、150个“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252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6名“全国文化系统劳动模范”受到表彰。

新疆文物古迹保护中心作为长期奋战在文物保护领域第一战线的单位,一直以来,自强不息,埋头做事,取得了不少成绩,为新疆的文物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此次获得“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是对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巨大肯定,也激励了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热情,再接再厉,为更好的做好文物保护事业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