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大力整治燃煤锅炉企业防治大气污染

28.12.2015  14:05

  入冬以来,昌吉市大雾天气频发,经监测分析,发现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较往常偏高,因此,造成大雾天气的主要根源应该是城区及周边燃煤供热企业锅炉排放造成的。鉴于以上情况,我市采取积极措施,彻查燃煤供热企业,限期整改,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

  常规检查督促整治。入冬前,市环保局便安排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使用燃煤锅炉企业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进入采暖期后,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对全市40余家使用燃煤锅炉企业的锅炉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有组织的实地检测,结果40余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全部不达标。为督促各企业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依法启动了按日连续计罚,超标排放每日按1万-10万元进行处罚,并书面责令改正。

  突击夜查集中整治。11月30日晚,市环保局对市区使用燃煤锅炉供热企业进行了突击夜查,拉开了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当晚,执法人员分两组先后对西部热力、亚中热力、庆源热力等7家供热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每周一次夜查,现已对13家主要污染物不达标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行政处罚43万元。

  发出“公开信”呼吁自觉。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新法规定:“超标排放应处以10万-100万元处罚,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为引导使用燃煤锅炉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自觉遵守新《大气法》,市环保局及早发布了“致使用燃煤锅炉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在肯定大家为昌吉市经济腾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提醒各位企业家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这部新法,并自觉成为新法的模范遵守者,纠正自身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