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新疆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揭牌

19.05.2015  02:46
        (记者周坤)18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新疆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签约揭牌仪式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学军出席仪式并讲话。
          2013年12月,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确定把我区部校共建工作重点放在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根据共建协议,三方将在共建管理机构、精品课程、骨干队伍、实践基地、研究智库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闻传播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8个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三方将在经费投入、课题研究等方面支持新闻传播学院搭建高水平科研平台,通过选派新闻单位优秀编辑记者到新闻与传播学院挂职任教、开设专题讲座等方式,共同打造一批品牌课程,建立覆盖全区新闻媒体的实习基地网络。
          李学军指出,推进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工作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要深化认识,扎实抓好部校共建这项战略任务、基础工程,遵循新闻教育规律、新闻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业界、学界各自优长,携手培养有正确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一流新闻人才,从源头上抓好新闻队伍建设,为新闻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要把握核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结合新疆实际,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新闻理念。
          共建之后的新闻与传播学院将实施卓越人才计划,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驻新疆分社、记者站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单位,每年根据新闻与传播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计划,接受学生开展实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