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阿勒泰地区米拉·哈拉木哈孜斯等43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18.05.2017  03: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66号

 

关于批准阿勒泰地区米拉·哈拉木哈孜斯等430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阿勒泰地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米拉·哈拉木哈孜斯等430位同志自2017年2月28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doc (下载)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