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积极落实新惠民政策 切实做好困难人员春节前救助慰问工作

18.01.2016  13:13

  (天山区政府网)为做好我区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困难群众的关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区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共享我区改革发展成果,确保辖区广大居民对各项惠民政策的了解,我区开展一系列宣传、培训及城乡低对象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策落实到位,让生活困难的居民群众和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家庭及时得到救助。同时做好2016年春节困难户慰问及相关救助工作。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为确保我区困难居民全面了解到新的救助政策规定,采取广播、发放宣传单、公示等形式,使之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服务,为辖区困难群体提供便利条件,由专人进行政策解答,并人性化管理协助申请人进行办理,在利用发放低保金救助金时对困难群众讲解新政策,让他们知晓新救助政策的变化及可以享受救助的标准及救助程序等。并且告知广大居民我市城乡低保标准2016年已提升至城市395元/月/人;农村215元/月/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到户籍地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

  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户资格审核、审批工作

  2015年底,天山区民政局对我区所有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资格重新进行审定。前期对专干进行培训,在审核、审批的严把关口,精心操作对符合政策的困难人员按照程序要求,在调查、评议、和监督“3个关口”中,做到审核程序上,坚持一个“”字;在确定救助对象上,坚持一个“”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字。同时依照救助类别,规范建档,按建档要求分类保存。

  通过低保三级联审联签制度和低保核查制度,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通过三级审核、审批,全区共审批通过对象2950户4328人。

  三、各类救助慰问,稳步开展

  一是认真做好冬季和节日期间低保户、困难户2016年春节慰问工作,慰问低保户、困难户3224户(次),积极协调政府采购部门采购慰问品,每户按300元标准采购米、面、油、肉价值93.72万元。确保按市民主要求将慰问品发放到位。二是做好困难家庭节春前临时救助工作,为使困难户春节前领取上社会救助金,天山区民政局救助科救助积极安排部署,加班加点赶在春节前发放审核通过的救助金。发放临救助216.56万元(其中:发放重大疾病医疗救助29人38.71万元,发放取暖救助1596户164.07万元,发放就学救助375人8.99万元;临时生活救助3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79万元)。为30人特困低保对象医疗费办理30%减免救助金2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