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环保大检查 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17.12.2014  18:54

  中国环境报讯 针对此前媒体反映腾格里沙漠遭化工企业污染的问题,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确保类似情况不在安徽发生。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更加尊重自然生态发展规律,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据了解,安徽省近期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查的重点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等。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将辖区内检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结果,于12月底前书面反馈给安徽省环保厅。

  根据有关要求,安徽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事前事后监管,加大对环境问题突出地区、重点行业的明察暗访和突击抽查力度。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实施执法后督查,确保执行到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努力形成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

  安徽省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对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长期存在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