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决定   政协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15日召开  

16.01.2018  09:52

  1月12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于本月15日在乌鲁木齐召开。
  自治区政协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召开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相关事宜。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列席范围等。根据主席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召开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协商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和委员人选名单(草案);审议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报告人名单(草案);听取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17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白志杰、刘晏良、李湘林、巨艾提·伊明、刘志勇、刘建新、程振山、巴代、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于秀栋,秘书长韩军出席会议。

(文:赵志芸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