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厅召开2018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

13.07.2018  21:15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厅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2018年7月11日,自治区农业厅召开了2018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热比娅•玉山主持了会议。厅办公室、计财处、科教处、种药处、质监处、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信息中心、药检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热比娅•玉山副厅长听取了参会单位2018年上半年以来“放管服”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全面梳理总结了农业厅在“放管服”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成效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审议了法规处起草的《自治区农业厅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热比娅•玉山副厅长指出,2018年上半年,厅属各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权力管控,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还有滞后现象,个别事项还没有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作及时调整;取消和下放事项的后续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化平台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不够顺畅;社会信用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还不完善等。
            热比娅•玉山副厅长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推进“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减少事前审批,将管理重点由事前许可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热比娅•玉山副厅长要求,今后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对农业厅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该调整的及时调整,需要增加的及时补位,该下放的继续下放,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名称,巩固简政放权成果;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重点,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化事后管理,制定具体监管计划和日常技术指导措施,推行诸如标签管理办法、主体备案制度、生产经营档案备查制度等,完善责任追溯体系;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细化成具体指标纳入抽查范围和考核体系,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和交叉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四是建立“互联网+监管”的现代管理模式。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先利用现有平台建设网上审批模块,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监管的管理新模式,实现统一收件、归口办理、提前审查、一次办结、全程监控。法规处要在“新疆农业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及时公示网上审批入口和注意事项。信息中心要积极有效整合目前各单位业务平台,先通过链接方式初步实现网上审批,而后研究建设更加规范的网上审批平台;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新疆农业信息网》作为农业厅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做到行政决策公开、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指南公开、许可审批结果公开(包括审定意见情况)、执法结果公开、服务项目公开,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电话、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提高决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