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调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01.04.2019  20:01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62号),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下调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我区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03元/立方米,较原门站基准价降低0.01元/立方米,降幅0.96%。

通知要求,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将增值税率降低的好处让利于用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要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