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方位援助为建设和谐哈密发挥重要作用

18.09.2014  12:48
  

  “民政属民生,民生连民心,民心系全局”。2011年新一轮援疆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河南省全方位的大力援助下,哈密地区民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对调节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哈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和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哈密地区民政系统高度重视,及时行动,精心谋划,迅速启动了前期工作,建立起对接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做好与河南省驻哈前方指挥部的工作对接。各县(市)民政局纷纷成立了由民政局主要领导挂帅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出击加大沟通协调。为确保对口援哈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行署分管民政的领导不定期召开对口支援工作分析会,专门研究对口支援民政工作重大问题,动员部署、督促指导对口支援工作;为确保工作质量与效率,建立起了联络员制度,加强与河南省驻哈前方指挥部以及相关县(市)、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对口援疆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努力推动河南省对口援哈民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㈠坚持双向合作的基础,加大对口支援力度

  对于援疆工作,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新一轮援疆工作伊始,河南省援疆干部开拓创新的意识、崭新的工作思路和讲求工作效率与节奏的工作作风,始终影响和带动着哈密地区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更新。援哈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与地、县(市)民政部门的同志们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了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为哈密地区民政工作发展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改革措施和办法。一是深入调研,编制完成了《2011-2015年对口支援哈密地区民政工作总体规划》,同时积极开展了受援项目的协调争取工作;二是坚持民生优先,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抓紧启动并实施了一批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项目;三是结合哈密地区民政工作实际,选派一批民政业务骨干赴河南省挂职锻炼,学习河南省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哈密地区民政工作“自身造血”功能。

  ㈡紧密针对哈密民政需求,确定援建项目,增强合力

  根据河南省对口援哈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将在5年内帮助哈密地区各县市逐步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康复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

  ——哈密地区社会福利园区建设项目。为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建设,实现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和设施标准化,2012年哈密地区专门划拨土地100亩,决定迁址新建哈密地区社会福利园区。园区规划总建筑面积29661.6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005万元。目前各项工程进展顺利,2014年实现整体搬迁。其中2012年由河南省投资1500万元援建的老年康复中心,建筑面积6492.86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目前已完工并交付使用,援建资金已全额到位。

  ——巴里坤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巴里坤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且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全县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9.09%。巴里坤县委、政府针对老年人服务基础设施面积小、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实施了巴里坤县社会福利中心一、二、三工程。目前,一期、二期工程已完工,三期工程已进入扫尾阶段。其中2012年由河南省投资1400万元援建的二期工程,建筑面积5689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援建资金全额到位。

  ㈢围绕民政业务,不断丰富援助内容和方式。

  根据哈密地区的民政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河南省不仅援建民政基础设施,还进行人才智力支持;同时还筹措资金加大对基层一线民政办公条件的改善。一是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日益拓展,内涵逐渐丰富,民政业务政策不断变化,需要在民政系统内部创设浓厚的学习氛围。河南省通过业务培训,组织民政骨干赴河南省挂职等措施为哈密民政事业培养人才。旨通过学习先进经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以此不断提升哈密地区民政干部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共有27人赴河南省进行了培训和挂职。二是为切实加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河南省民政厅专门针对哈密区域内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办公条件较差,社会救助资金额度大,各类救助对象点多面广、居住分散、路途遥远的实际,筹措220万元,为各乡(镇)、社区基层民政办配置了微型面包车、电脑、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

   三、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援疆工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生优先”、“科学发展”业已成为新一轮援疆主旋律。结合民政事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特点,地区民政系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地委、行署的战略部署,始终把对口援疆作为推进哈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抓紧抓好,为全面落实好援疆各项任务奠定基础。

  一是进一步充实援疆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形成合力开展工作。特别是明确河南省对口援哈民政项目的管理机构,为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的落实。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社会福利工程项目的实施。根据《2012年度地区民政系统援疆项目实施情况中期自查》以及哈密地区发改委《关于上报2014、2015年援疆项目调整建议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地区民政系统结合实际,对2014、2015年援疆项目提出了调整建议。计划于2014、2015年实施哈密地区(市)社会福利园区老年公寓(两栋)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设计床位400张,计划投资3000万元(其中申请河南援疆资金2500万元,哈密地方财政自筹500万元)。

  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及自治区文件:“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的要求,协同河南省民政部门、各类行业协会和组织,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投身养老事业。

  四是在中央第四次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哈密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已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机遇和挑战,哈密地区的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下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不相协调和适应的薄弱环节,如民政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相对落后、系统内部思想观念和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为进一步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与河南省特别是河南省民政厅的沟通与协作,借助其在智力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加强人员培训、改善办公条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此加速推进哈密地区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

  五是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不断拓宽援疆工作领域。以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借鉴兄弟地州和单位在开展援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通过努力,河南省对口援哈民政工作已初显成效,地区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较快发展。今后,我们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加强与河南省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把援疆工作做好,为造福哈密人民,实现党中央提出的“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战略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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