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三项措施确保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质量

22.10.2014  14:38

  为切实抓好定居兴牧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定居兴工程质量达标,根据10月16日地区秋季农业生产点评暨绿化造林动员会上,地区行署领导关于游牧民定居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须限期拆除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托克逊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定居兴牧工程质量过硬,工作上水平。

  一是领导重视;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于10月16日下午,带领纪检委、畜牧兽医局、安居富民办、住建局质监站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夏乡、郭勒布依乡、博斯坦乡、伊拉湖镇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点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对不合格墙体和地基限期进行拆除,及时进行返工。

  二是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加大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力度,要求定居兴牧工程建设要以安居富民工程的质量要求来建设、去监管,及时建立起主管部门、乡(镇)、现场质监员、村、建房户和施工方“六级联责”责任制度。

  三是严肃查处;要求各乡(镇)要及时整改质量上出现的问题,明确凡是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按照质量责任主体承担所产生的损失,并严肃追究分管及乡镇、主管部门领导责任,真正把定居兴牧工程打造成为民谋利的“民心工程”,尽早完成工程的各项目标。

  目前,县食品厂、夏乡的两套牧民定居房质量不达标的墙体已拆除,1处地基已重新返工。根据六级连带责任制度,我县制定了处罚方案,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18760元费用进行了处罚分配,要求各级连带责任人限期缴纳罚金,罚金正在缴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