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环境保护局全面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18.05.2016  15:08

  福海县环境保护局全面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信息员:高燕军)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福海县环境保护局全面启动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福政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认真对本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主体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行政职权划分的10个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运行流程等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出本部门行政审许可10项;行政处罚类87项;行政征收类2项、行政强制类3项;行政检查类1项,按期完成了编制工作。

  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将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将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