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召开

07.12.2015  13:14

   陈吉宁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

12月4日~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本报记者邓佳摄
 

  本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12月4日~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他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陈吉宁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国家战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家层面出台“大气十条”、“水十条”等重大行动计划,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明显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中国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清晰规划了未来一个时期生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基本路径。一个多月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明确提出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改革环境治理基本制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这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陈吉宁指出,排污许可是世界各国通行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环境守法的依据、政府环境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护法的平台,对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还存在许多制度缺陷与技术难点,有必要在学习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管理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从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陈吉宁说,在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中,将重点坚持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约束、减排导向。要以环境质量不退化为底线,将污染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排污许可规范污染源的环境行为,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切实解决好固定源的稳定达标问题。二是实现制度融合、协调统一。要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交易、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在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三是实行一企一证、综合管理。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和审批流程,实现“一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提高政府环境管理效能。四是明晰各方责任、强化监管。切实落实企业诚信和守法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变为主动防范;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许可规定。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的环保部门、政府、组织,和国内部分省市、中央企业、高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一天半的时间里,与会代表以完善中国排污许可制度为主题,就排污许可的制度框架、技术体系、监督实施机制等进行深入讨论,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