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热孜万·艾拜在喀什调研时强调 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17.03.2016  21:15

  

  2016年3月14—16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兼职)热孜万•艾拜率领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部分委员赴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部分乡(镇)、村、社区,就 “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地区开展新型村规民约工作情况汇报。

  听取汇报后,热孜万•艾拜副主席对喀什地区实施新型村规民约以来取得了的成绩给与肯定。她指出,此次来调研,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为打通法治新疆建设“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场了解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开展新型村规民约建设成功经验,为推进村规民约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专题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热孜万•艾拜指出,村规民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的一种制度,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要努力将其精髓要义同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结合,积极促进民族团结,坚决“去极端化”,努力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要把村规民约同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核心价值观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让农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家园更加清洁、村庄更加和谐、社会更加文明出主意想点子,从内心深处参与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来,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农村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15日,调研组一行分别在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2村,库木代尔瓦扎街道人民西路社区,夏马勒巴格镇6村、13村;疏附县吾库萨克镇4村、萨依巴格乡2村、乌帕尔镇2村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介绍,观看展板、汇报片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等方式就喀什市当前各村、社区《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

  每到一处,热孜万•艾拜都与村民互动交流,给村民讲党的好政策。她说,今年是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提出2020年要全面脱贫摘帽,自治区针对南疆脱贫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我们要感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感谢国家和援疆兄弟省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关心和支持,当前村民们一定要树立“我能行”意识,在维护社会稳定、邻里风尚、环境整治方面认清自己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以每个家庭为单位发挥自身的动力,不能只靠政府的救济。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劳动致富上来,教育好子女、懂法守法,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调研期间,热孜万•艾拜还看望了自治区妇联两个驻村工作组,肯定了她们驻村20多天的工作成绩。她说,张春贤书记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给全疆的各族妇女姐妹们送上了一封信,温暖了各族妇女的心。你们在农村一线,要第一时间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带给每一个妇女姐妹们。她指出,在农村开展各项活动关键是要解放妇女的思想,这点很重要。事实上很多事情都和母亲有关系,怎样围绕“母亲素质工程”做好母亲工作是妇联工作的核心工作。妇联驻村工作组要创出品牌,创出特色,为整个“访惠聚“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