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男子想借拆迁暴富成空 无证转卖反赔15万

31.10.2014  00:21

本想钻拆迁的空子发笔大财,谁知花10多万元建起一堆废墟,情急之下赶紧变卖房屋转嫁损失,之后被法院判令还款,家住沙雅县的吐某“偷鸡不成蚀把米”,费尽心机忙乎两年,到头来落了个财物一场空。

2013年初,沙雅县城镇居民吐某闻听沙雅镇和田路即将拆迁,看着路两边成片的新房,想到不少人趁着拆迁一夜暴富,吐某急红了眼,不顾家人的百般阻挠,买下朋友阿某门前自称有规划证、无土地证的300余平米空地,借款10多万元,马不停蹄地加快了建房的步伐。建房期间,沙雅县城建局两次向吐某送达停工及拆除通知书,吐某充耳不闻,迅速将150平方米的房屋建起来,并将房屋装修得富丽堂皇。

2014年2月,在父亲的提醒下,吐某咨询了城建局部门得知,自己购买的地皮连规划证也没有,到时候拆迁部门不会赔偿一分钱。

听到这一消息,吐某一下子懵了,想不到自己不但捞不到钱,还要搭进去10多万元。于是,发财不成的吐某产生了将房屋转卖保本的念头,并将售房广告贴到了大街小巷。

5月6日,毫不知情的李先生花15万元买下吐某装修一新的平房,谁知约定交房的当天,李先生却发现自己购买的新房要被强拆。几经打听才得知,是因吐某无证违法建房所致。

8月,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吐某起诉至沙雅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返还房款15万元。

10月中旬,沙雅县法院审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吐某将未依法取得土地证、规划证的违规建筑卖给了李先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属于无效合同。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吐某返还购房款15万元。

法院判决后,吐某称对判决结果没意见,表示不上诉。

近日,吐某另行起诉地主阿某,要求返还自己的购房款,以挽回自己的部分损失。(王锡强 通讯员于江涛 刘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