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自拆封条 新疆库车县消防部门依法行拘10日

13.03.2015  17:13

  近期,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消防大队以“零点”夜查、政府联合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势,全力“清剿”各类火灾隐患。3月12日,库车县润口肥牛火锅店负责人卢某因擅自拆封封条,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送往县拘留所执行。

两会”期间,库车县消防大队整合现有警力兵分四组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月27日,消防监督员检查库车县润口肥牛火锅店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严重瘫痪,不具备防灭火功效。经集体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场所予以为期20天的临时查封,责令相关负责人停业整改隐患。

3月10日,消防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隐患跟踪回访发现,该场所“灯火通明”,未依法履行停业整改要求。经深入调查发现,临时查封部位的封条为该单位负责人之一卢某所为。擅自拆封封条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县消防大队当日依法立案查处,并予以告知。

3月12日,听证时期届满,经库车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批,卢某擅自拆封封条依法行政拘留10日案件获批,并于18时30分移送库车县拘留所执行10日的行政拘留。

卢某手持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书后,对自己以身试法的行为表示万分的后悔,承诺日后严守法纪、合法经营。

库车县消防大队将拓宽监督执法领域,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通讯员 汪渝 赛尔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