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林业援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19.06.2015  12:20

新林传发〔2015〕93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2014年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林业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掌握我区林业援疆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编写对口援疆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2014年5月以来各地对口援疆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特别是要突出贯彻落实2014年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林业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后,各受援地的援疆资金、重大活动、项目进展、工作动态、人才培训、科技合作等情况。

(二)林业对口援疆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和采取的措施。

(三)林业对口援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四)填写林业对口援疆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结合林业对口援疆情况调查表内的各项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形成文字汇总报告,报送材料数据力求准确、突出成效。

二、报送援疆联络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林业援疆工作机制的通知》(新林计字〔2015〕291号)要求,请各地州市林业局确定本地区联络员1名,并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格(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林业对口援疆总结报告、林业对口援疆情况调查表和林业援疆联络员通讯表报送林业厅计资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表格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箱。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991—58793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