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将“贼手”伸向车祸病人口袋 面对监控拒不承认

26.03.2015  16:12

  身为医院护工,本应用心陪护病人,在浙江台州黄岩却有这样一名护工,竟趁人不备将贼手伸向病人口袋,该护工被抓获后以为拒不认罪可以逃过法律制裁,如意算盘最终未得逞。记者25日获悉,浙江台州黄岩法院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将陈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去年11月29日傍晚,童先生因车祸被送到黄岩一家医院急救室。因受伤不能动弹,童先生让护士从其裤子口袋里取出需支付的车费,并把其余1800元塞回口袋。童先生家人赶到医院后,帮其换上住院服,换下的衣服随手放在一旁。过了一会,童先生想起裤子口袋里的钱还没取回,等家人去取时,发现口袋里的钱已全部不见。

  童先生赶紧报警求助。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该院护工陈某曾拿起童先生当时换下的衣裤,从裤子口袋里取出一叠东西放进自己衣服口袋中,当时边上有六七个人。

  12月1日,陈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面对事发监控视频,陈某一再辩解,他当时听说该病人裤子口袋里有1千多元钱,他想偷钱,后来趁病人及家属不注意,在病人换下的衣服及裤子口袋里翻找,可只翻出一包餐巾纸。警方通过查找当时在场目击证人证言推翻陈某的说法,陈某依然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法院经查,尽管陈某辩解其没有窃取1800元钱,但有陈某的供述,失主童先生的陈述,当时在场的四位证人证言及辩认笔录,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陈某趁病人及亲属不备,窃走病人现金1800元的事实。

  另查明,陈某曾于2011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现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现金1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章天启 通讯员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