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和田技师学院评估结果公示

03.11.2015  12:1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和《技师学院评审细则》,经专家评审,和田地区高级技工学校达到了技师学院的设置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3 日- 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并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联系 人:梁萍、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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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