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扭转PM10不降反升局面

23.11.2015  12:34

  编者按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历年监测数据表明,冬季是大气污染较为集中时期,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供暖季细颗粒物(PM2.5)浓度贡献约占全年三成。

  目前已进入冬季雾霾高发期,特别是近期东北三省及京津冀重污染天气过程,更是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环境保护部也派员进行了督导检查。

  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对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为各地即将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各地如何落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冬季空气质量?一些省份和城市正在进行积极探索。本版特推出“冬防”系列报道。

  ◆本报记者吴玉萍 通讯员张志坚

  为彻底扭转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不利局面,实现全省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同比有所下降,近日,甘肃省召开2015年全省大气污染“冬防”推进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1月~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年底前重点工作任务,并着重对全省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约谈相关负责人,明确治污责任主体

  据悉,在环境保护部通报的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甘肃省环境质量改善PM10年均值削减指标同比不降反升。为此,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点名道姓通报问题并将情况报甘肃省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依据,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尽快扭转不利局面。

  与此同时,甘肃省政府先后召开了两次推进会、一次调度会,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副省长李荣灿分别对相关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4次约谈,引起了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了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治污氛围,市州、区县强化部门联动机制,采取精准治污措施,明晰治污责任主体。

  通过不懈努力,甘肃省PM10浓度均值从6月开始升幅明显收缩,总体呈逐月下降趋势。由一季度、上半年分别上升26.4%和4.2%,到前3个季度与去年同比持平。

  截至10月底,全省PM10同比下降1%。特别是武威、定西、临夏3市(州)成效最为明显,武威市已由上半年的上升变为同比下降10.8%,定西市已同比持平,临夏州由一季度的201微克/立方米下降至102微克/立方米,全省PM10浓度均值同比呈下降趋势,目前已暂退出全国不降反升行列。

  做好“冬防”成为扭转全省PM10不降反升的关键

  从甘肃省情来看,冬季供暖期是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最艰巨的时段,要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甘肃省仍然承担着巨大压力。从全省大气污染“冬防”推进工作会议通报的情况来看,目前在甘肃省PM10浓度均值总体下降的情况下,同比仍有6个市(州)呈上升趋势。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精神,9月下旬~10月下旬,甘肃省环保厅厅长、分管副厅长分别带队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各市(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又进行了一轮督察检查。

  通过督察发现,虽然各市(州)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个别部门责任主体不明、措施落实不彻底、燃煤锅炉淘汰整治滞后、城市二次扬尘防治不到位、重点工业企业排放浓度和总量“双达标”控制不严、污染煤质管控不到位、餐饮油烟整治不彻底和垃圾秸秆禁烧未有效落实等问题。甘肃省环保厅逐一向相关市(州)政府书面反馈了整改落实意见。

  全省大气污染“冬防”推进工作会特别强调,当前,做好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是彻底扭转全省PM10不降反升不利局面的关键,各市(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强化举措,打好大气污染“冬防”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既是近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市(州)要认真汲取因认识不到位、责任分工不明、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造成今年一季度PM10浓度均值大幅上升,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影响的深刻教训。

  甘肃省提出,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紧盯省政府提出的一个目标,即实现PM10浓度值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确保做到动员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预警调度到位、督察考核到位、问效追责到位。同时,要及早谋划,从城区集中供热淘汰燃煤小锅炉、原煤散烧煤质管控、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率以及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改造等方面入手,统筹安排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