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环保盲点 共建山水阜康

22.09.2016  23:15

  阜康市环境监察大队近期巡查过程中,在城乡结合部发现多起垃圾焚烧现象。随着阜康市创卫工作的深入推进,随意焚烧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浓烟滚滚、烟雾弥漫,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农村为何要焚烧垃圾?究其原因,大致有两点:一是垃圾没有及时处理,造成滞留垃圾过多,特别是高温天气,垃圾堆发出恶臭,导致有些人偷偷通过焚烧的方式来处理。二是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焚烧垃圾造成的危害,有些乡村干部对焚烧垃圾现象不予重视。

  农村垃圾产生的危害有与城市不同的特点。一是对人的危害更直接,后果更严重。部分农村由于人居分散,经济水平有限,人畜饮水多直接取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或地下水,如果冲刷过垃圾的雨水直接流入江河渗入地下后被人们长期直接取用,危害可想而知。二是对耕地产生潜在危害。

  阜康市环保局第一时间积极向市领导汇报,建议市领导能够协调、要求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把《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进行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管理,改变村民形成的不良习惯,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并且建议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队伍,负责农村垃圾的清理和运送,真正把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落到实处,共建山水阜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