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阳光家园”计划发放托养补助金41.5万元构筑345名残疾人的幸福家园
16.07.2015 19:33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为提升全县345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质量,吉木乃县积极实施2015年“阳光家园”计划,以农村每托养一名残疾人给予1000元、城镇每托养一名残疾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向托养服务机构或托养家庭发放托养补助金,共计发放41.5万元。
近年来,吉木乃县为进一步做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关爱工作,于2009年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主要采取敬老院集体托养和家庭分散托养两种方式,积极构筑残疾人幸福家园。目前,全县现有集中托养机构1个、托养30人,实施居家托养315人。
(吉木乃县残联 胡书辉)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16.07.2015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