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启动

19.05.2015  02:46
2015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启动 - 市政府
来源: news.ts.cn

  执法人员给市民讲解如何辨别假币。

  (记者姜岚 蔡晶 通讯员闫君年 秦鹏摄影报道)5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一垃圾场焚烧了价值2亿余元的38万件假冒伪劣商品,拉开了新疆2015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的序幕。

  为切实做好2015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新疆公安机关各个经侦部门在全疆全面展开宣传日活动,全疆各州、市、地、县(区)各地公安机关同步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当日,布尔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积极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打击经济犯罪 识假防骗 共创平安”的宣传活动,普及识假防骗知识,接受人民群众关于经济犯罪的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共2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5名,捣毁制假、售假犯罪窝点310个,缴获假食品、假烟、假酒、假洗涤用品,假冒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化妆品等共计38万余件涉案总价值达4.7亿余元。”当天,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队长王英豪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说。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李延军介绍,当前常见的多发性经济犯罪主要有四种类型,分别是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非法集资、涉外诈骗。揭露和防范假币、假银行卡、假发票、假冒伪劣商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非法集资、传销、系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商贸、财税领域经济犯罪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置了六处集中宣传点,现场准备播放宣传片、布设宣传展板20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并广泛接受现场群众咨询。

  据了解,2015年1月至4月,全区公安机关已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3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3名,挽回经济损失6213.26万余元。